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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

服务外包协议

时间:2024-01-14 作者:崇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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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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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篇1)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 代缴社会保险; □ 代缴住房公积金;

□ 代缴个税; □ 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或变更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1、费用构成:服务费及代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自行承担的社保费、档案费、公积金、个税等)。

2、费用标准:

①社会保险: 元/月(1、城保;2、镇保;3、综保;),缴费基数: 元;

③服务保证金: 元,用于充抵应缴未缴月的社保费用和支付滞纳金、合同违约金。由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于乙方,当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并将乙方做退工处理。

说 明:居住证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代办费叁佰元,一次性收取;

其中 元,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缴费用。

3、结算时间及方式:

① 签约后乙方即支付现金,或在两日内将首次应付款足额划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② 甲方的服务邮箱为:,乙方指定联系邮箱为: ,当乙方电话无法联系时,作为接收甲方账单和相关通知的有效途径,甲方发出邮件即视为有效送达。如需信函或快递相关资料的,快递费用由乙方承担;随后的应付当期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迟应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三十日号前支付下季度代缴费用,超过付款期限的视为逾期,乙方须支付相应滞纳金。③ 乙方可于次月26日后,至临近的社保/公积金中心柜台核对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承担劳动保障相关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乙方清楚并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甲方为其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若甲方未按约为乙方缴纳当期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仅能用于双方合作期间缴纳社会保险时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将乙方做退工处理。对逾期款项(自应付款日起计算),甲方有权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1%按天收取滞纳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后果。

5、在合同期内,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服务保证金。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履行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造成本协议必须修订时(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均应根据国家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以甲方账单为准。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外包协议(篇2)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受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以下人事外包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根据××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为乙方提供人才引进事务外包服务,即为乙方录用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接收,落户手续,为乙方聘用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在职人才引进,落户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⑴为乙方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的员工提供网上信息录入申报,商调档案事宜;

⑵为乙方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的员工提供材料整理,档案审查,上报手续事宜;

⑶为乙方已获审批通过的员工打印调令,并指导办理落户手续。

2,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

⑴代理乙方聘用员工(下称“当事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其原有身份。

⑵为乙方当事人提供户口管理,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相关证明,职称申报等服务。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及当事人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实际聘用当事人,不得以“空挂”方式委托甲方办理当事人的人事业务。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申请甲方提供人事服务时,应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关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甲方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3,乙方与当事人聘用关系终结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通知当事人办理个人委托人事外包服务或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调出。

4,乙方必须按时交纳人事外包服务费用,办理人才引进和毕业生接收的在递交材料时交清费用,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应在到期前主动交纳下个年度的费用。

四,协议期限及费用

1,本协议期限3年,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未提出终止,本协议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到期终止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到甲方处办理相关终止手续。

2,甲方为乙方员工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费用标准为20xx年元/人,办理毕业生接收的费用标准为1800元/人。

3,在职人才引进和毕业生接收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但乙方或其员工放弃办理的,须交纳人事外包服务费,标准为:在职人才引进1000元/人,毕业生接收800元/人,其余费用可凭发票及乙方书面申请退款;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须交纳人事外包服务费,标准为:在职人才引进500元/人,毕业生接收300元/人,其余费用可凭发票及乙方书面申请退款。退档时产生的相关费用按中心档案馆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人员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费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的收费标准(500元/年/人)交纳。

五,附则

1,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解除委托,可拒绝为乙方或当事人提供服务,但对甲方已做出的工作应当继续支付费用;如当事人提出转为个人委托的,甲方可予受理。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人事外包服务的人员名单以附件列明,乙方如有增加或减少人员须向甲方书面申报名单。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盖章)甲方代表(签字)日期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18室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服务外包协议(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人力资源外包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以人才输送外包的形式将员工派遣至甲方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一、用工岗位:餐厅后勤洗碗人员,外包人数:3人,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应支付乙方外包3人的工资人民币,甲方每月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日,费用一次性发完

三、乙方应依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向乙方和乙方输送员工书面说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职业病引起的雇主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遵守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输送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来提出人力需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人力供应计划,并根据实施进度随时与甲方保持沟通。

六、乙方提供的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员工工伤、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以及雇主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不产生任何关系。

应法律费用。

七、经乙方外包的员工需要进行餐饮体检,体检合格后,乙方方可安排外包员工入职上岗,如甲方发现乙方安排的`员工未办理健康证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办理健康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外包员工,并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如乙方屡次安排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员工上岗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外包费用的10%进行处罚,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不发放外包费用给乙方,并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甲方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九、乙方外包员工在发生工伤、疾病、意外、侵害第三方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涉及各项费用垫付或预支的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外包人员的食宿,除法定假日的待遇与公司员工同等外,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津贴、提成、保险、分红、其他补助等)乙方安排员工不享有。

十一、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服从指挥安排,自觉达到公司规定工作

十二、乙方应遵守餐厅食品安全卫生,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用餐具倒垃圾,餐具未清洗干净,用其他物品污染餐具,餐具投放毒品、农药等)导致食品安全的问题,造成顾客人身安全健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此行为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以及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不发放乙方的外包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的法律的责任

十三、乙方上班时间不规定,上班人数不规定,由乙方安排,在不影响甲方营运工作即可,如对甲方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四、甲方规定乙方餐具损坏率为每月300元的费用,如超出此费用,乙方需按实际损坏部分照价赔偿。

十五、乙方上班用具由甲方提供,如有洗碗机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超过五天,要补偿工资。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限为签订日期起年,到期终止,外包费用结清,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须赔偿乙方200%的外包服务费,如果乙方违约,按同样赔偿方式给甲方赔偿。

十七、本协议到期,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意续签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签,将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另作约定。

服务外包协议(篇4)

业务外包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秉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外包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企业外包承揽的资质。

第二条 乙方承揽甲方的业务工作范围为: 等业务。乙方的工作性质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外包员工的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 乙方车辆驾驶等岗位人员的具体人数、本协议期间人员的增减变化有甲方双方协商确定。合作初期人员名单见(附件),来甲方工作人员由甲方考察确定。

第四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按顺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应提前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外包员工提供工作场地、工作需要的所有设备,并按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乙方下达工作计划和调度指令。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外包员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现场工作管理。

(四)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业务外包的各项费用。

(五)对乙方违规违纪的外包员工,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十一)对乙方外包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业务指导。

(十二)乙方配置的外包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送伤者就医并垫付医疗费用。

(十三)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四)如遇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调整时,甲方应依法执行有关条款规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进行工作,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耽误甲方经营。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各个业务岗位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工资纠纷问题(非甲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外包员工工资。

(四)乙方负责各项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和缴费。

(五)乙方员工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安全、管理等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六)乙方外包人员在业务外包工作期间,因工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根据《XX省<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负责工伤申报、理赔工作。

(七)乙方外包人员在甲方业务外包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伤亡,乙方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处理。

(八)按照《劳动合同法》,乙方终止外包员工劳动合同和甲方中途要求退回的乙方外包人员,乙方应负责按国家规定支付外包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九)承担其他所有依据法律法规应当由用人单位所尽的一切义务。

(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业务外包费用。第七条 业务外包费用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业务外包收费项目及费用收取方式如下: 1、乙方在甲方务工人员的劳务费用。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外包税。

3、管理费用按外包人员 收取。

如遇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

(二)甲方每2个月支付上述业务外包费用给乙方,乙方收到费用后,将劳务费用明细上报甲方,甲方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单方面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1、甲方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因不可抗力使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时,可终止本协议。

2、甲方因上级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变更、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3、由于乙方拖欠、克扣外包人员的工资或福利,经督促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因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时,可终止本协议。2、乙方因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经与甲方协商不能就变更 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的,可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业务外包费用且超过规定时间三十天。

4、甲方在劳务使用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重损害乙方和外包员工权益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的利益、名誉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任意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三)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追究违约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在双方或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不可抗力影响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双方应重新协商协议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合法约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对外披露,如任何一方向第三者披露此协议,均需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业务外包的具体岗位责任制、岗位人数、任务要求和各项外包费用额度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本协 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 或委托代理人: 邮编: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乙方法人: 或委托代理人: 邮编: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5

月 日

服务外包协议(篇5)

业 务 外 包 服 务 协 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2012 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 中国·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确认: 一.甲、乙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或彼此之间须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二.乙方属合法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签订履行本协议能力。

三.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从事任何民事商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

四.协议主要内容为乙方为甲方的新增无线固话及宽带业务销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专职人员”是指乙方为完成双方所约定的业务而委派的工作人员,该人员应当为乙方员工。

2.“服务标准”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载明以下内容的合同附件:外包所涉及的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建议的专职人员数量、建议的工资标准等内容。

3.“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战争、恐怖行动、内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流行疾病、洪水、风暴。

4.“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就其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准则。第二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2 年月日起至 2013 年月日止。2.本协议期满时,协议双方如需延期,双方可经协商续约。第三条合作形式

甲乙双方就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的营销进行合作,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达到甲方服务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合作内容包括:

1.乙方负责营销及装维团队人员管理以及组建工作。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人员招募、团队组建、入职培训、日常考核、离职面谈等工作,通过专业的人员管理工作来进行营销团队的业绩提升。2.乙方负责管理TD-无线固话、有线固话和宽带渠道(TD-无线固话推广及其他社会渠道)专项营销及装维工作的推进,解决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协调及跟踪,负责销量提升和每月销量分析、评估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管理销售及装维团队带来的销售收入与乙方进行结算。第四条代理费结算

乙方负责管理的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结算办法和代理费提成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1)TD-无线固话代理费的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签收量为准,根据发展区域不同,代理费结算标准:

首次放号酬金为元/部,月销售量达到部及以上,放号酬金另行增加元;月销售在部及以上时,达量奖元/部,月销售量在部及以上时,达量奖元/部;话费分成比例

%,话费分成时限为个月。

(2)光纤宽带的代理费的结算标准为:元/部。(3)新时速宽带的代理费结算标准为:元/部。

2、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获取代理费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发票。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甲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甲方内部政策变化,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2.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纠纷,甲方有责任与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

3.甲方按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4.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乙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协议完成约定的基本业务量客户的维系工作。

2.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上纠纷,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

3.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第七条免责条款

1.乙方承认本办议条款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法规,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效力及合法性不持异议。

2.本协议项下的条款部分或全部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时,甲方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事宜。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之规定限期向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当限期届满时违约方仍未按协议履约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目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随之而丧失。

2.如在经营中构成侵害对方声誉的,视为违约,被侵害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对对方违约行为的任何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方的追究及索赔,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的认可。

4.甲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向乙方支付佣金。2)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3)甲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5.乙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协议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因此而顺延。

2.不可抗力发生的一方应当尽快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第十条协议终止

1.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协议;

3)因甲方上级部门统一调整协议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按新协议条款签署新协议;

4)本协议项目下的条款内容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本协议完全无法执行时提前终止。

5)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2.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在30天内办理清算手椟。第十一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且协商不成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并经双方签章后,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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